龍崗“9•20”和福建長樂市“1•31”兩起重特大火災事故,均是由于裝修、裝飾采用聚氨酯泡沫材料在火災中釋放大量有毒煙氣,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聚氨酯已經成為了火災中的殺手威脅著市民的生命安全。深圳市消防局向社會發出公告稱,將對使用聚氨酯泡沫材料進行裝修的賓館、飯店等公共娛樂場所進行排查,一旦發現違規使用者將被從重處罰。
深圳市消防局局長許東平表示,對于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進行裝修、裝飾時,場所內部的各部位均禁止使用含有聚氨酯的泡沫材料。為滿足場所使用功能要求,局部需要采用聚氨酯泡沫材料裝修、裝飾的,必須采用非聚氨酯類的泡沫材料。公眾聚集場所裝修、裝飾采用的非聚氨酯類的泡沫材料,其燃燒性能應達到《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8624-2006)規定的B級或C級,且阻燃特性和標識應符合《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GB20286-2006)的規定。裝修、裝飾使用的所有非聚氨酯類的泡沫材料的使用部位、厚度和面積均應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95)的有關規定,并應按《建筑內部裝修防火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354-2005)規定的程序進行現場取樣,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見證取樣檢驗。材料送檢不合格的不得采用。送檢合格的材料還應在現場留存樣品并標明裝修使用的具體部位,且留存樣品的規格和形式應與送檢樣品一致。
許東平說,公眾聚集場所裝修工程竣工消防驗收時,消防局將對裝修、裝飾使用的所有泡沫材料重新進行現場取樣送檢。經驗收,不符合上述三項規定的一律判定為消防驗收不合格。對于通過欺騙手段取得消防行政許可的單位和場所,一經查實,將依法撤銷其消防行政許可并從重處罰,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文章來源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