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2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修訂REACH法規附件XVII關于六價鉻的草案。法規草案要求與人體皮膚有接觸的皮革制品中以皮革制品干重計算的六價鉻含量超過或等于3mg/kg不得投放歐盟市場;與人體皮膚有接觸的制品中包含皮革部件的,以皮革部件干重計算的六價鉻含量超過或等于3mg/kg也不得投放歐盟市場。該草案擬于2014年季度批準,且在批準1年之后開始實施。浙江省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與應對中心特提請各有關單位密切關注該法規的新進展情況,積極采取應對措施,降低出口貿易的風險。
一、浙江省涉及皮革相關制品出口情況
浙江省皮革行業由制革、制鞋、皮具、皮革服裝、毛皮及制品等產業組成。經過30年的快速發展,皮革行業內部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產業鏈。據統計,皮革主體行業有3000余家企業,制鞋產量50億雙,皮包3億多只,皮革服裝2000萬件。根據杭州海關數據顯示,2012年全年浙江省皮革及皮鞋制品出口額約75.6億美元,約占我國出口總量的三分之一。
根據部分行業協會反映,該項法規的實施不僅會增加產品的成本,降低浙江省皮革產品的競爭力,更重要的是由于在根本上無法完全杜絕六價鉻的產生,將成為歐盟限制浙江省產品出口的接口,造成嚴重的貿易摩擦,甚至造成浙江省皮革產品對歐盟出口的大門關閉。
歐盟通報的法規草案對于我國皮革行業提出的從皮革大國向皮革強國跨越的戰略目標是巨大的阻礙。該法規的實施,必將導致我國與歐盟的貿易摩擦頻發,以后雙方皮革制品貿易將使我方受制于人,處于極為不利的地位。
二、應對建議
通報中包含的皮具、皮鞋、箱包用品等作為我省傳統傳統出口產業,涉及眾多的生產企業與從業人員,做好歐盟通報的應對工作對于穩定浙江省出口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加大宣傳培訓,增強應對信心。由于皮革制品的特殊性,即使在生產環節控制的情況下,運輸與貯存環境也對皮革中六價鉻的形成具有很大的影響。浙江省應以歐盟通報為契機,加大對企業相關的鉻酸鹽知識的宣傳與培訓,從整個生產過程來分析六價鉻可能產生的原因,提升企業自管自控能力,提高企業人員管理水平,增強企業應對信心和水平。
二是開展環保皮革鞣制劑的研究。在環保與安全成為發展的主流面前,浙江省企業應以技術壁壘為突破口,改變過去對環境與人體有害的采用鉻酸鹽鞣制皮革方法,研發新的、環保的皮革鞣制劑,從根本上提升我省產業水平,實現產業的升級與可持續發展。
三是研究開發精密檢測儀器及方法。歐盟采用的17075檢測方法中,以及我國GB/T22807-2008等方法均采用分光光度法,要達到3mg/kg含量檢出限,對儀器的精度以及實驗操作人員水平要求都較高。浙江省應以此為契機,研究開發具有痕量精度的檢測儀器與檢測方法,占領檢測的制高點。